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財團法人公益監察人派免辦法 第9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財團法人公益監察人派免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第9條 主管機關應依相關費用給付基準,支給公益監察人出席費、交通費;主管機關囑託公益監察人調查或其他監察事項時,應支給工作費、住宿費、膳雜費及相關必要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