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財團法人公益監察人派免辦法 第5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財團法人公益監察人派免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第5條 公益監察人之派任起迄時間,得免與長照機構財團法人監察人之任期一致;並以派任二屆,每屆四年為限。主管機關就其指派之現任公益監察人之名冊,應予公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