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第44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相關法規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附則 第44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依其他法律設立且辦理社會福利事項或醫事服務之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或醫療法人,經依其設立之各該法律規定辦理章程及登記事項變更,並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得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設立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