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 第9條 法規: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9條 協調處理特別小組應將協調結果提報本小組備查。協調紀錄應於本小組備查後十五日內送達申請人及相關單位或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