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2條 法規: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2條 本辦法所定補助,包括生活扶助、托育費用及醫療費用(含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前項補助及其審核認定與核撥事宜,由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