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 第14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14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一日修正施行前,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補助者,其補助維持至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