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相關法規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母法 第24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規定通知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限期改善時,應要求受處分者提出改善計畫書,並由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其改善情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