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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80條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機關應設置社會工作人員或專任輔導人員執行本法相關業務。前項人員之資格、設置、實施辦法,由中央教育…
- 第81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一、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罪、性騷擾防治法第…
- 第81-1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一、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罪、性騷擾防…
- 第82條私人或團體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以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者為限;其有對外勸募行為或享受租稅減免者,應於設立許可之日…
- 第83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二、供給不衛生之餐飲…
- 第84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不得利用其事業為任何不當之宣傳;其接受捐贈者,應公開徵信,並不得利用捐贈為設立目的以外之行為。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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