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資訊管理及使用辦法 第11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資訊管理及使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1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