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應分別與收養人、出養人簽訂書面媒合契約。
前項書面媒合契約,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服務項目。
二、收養媒合之收費項目、金額及退費方式。
三、違約之損害賠償事宜。
四、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