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商店攤販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辦法 第9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商店攤販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9條 身心障礙者因購買公有公共場所零售商店或攤販而獲准低利貸款者,將商店或攤販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於他人,應一次清償未償還之全部貸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