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商店攤販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辦法 第5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商店攤販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5條 身心障礙者承租商店或攤販租金補貼額度,每人每年最高為新臺幣二十四萬元。但不得超過承租金額百分之八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