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商店攤販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辦法 第2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商店攤販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2條 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一項之公有公共場所零售商店或攤販,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