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 第8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8條 輔具使用未達最低使用年限、申請項目已逾前條第三項規定,或未符合補助資格,因特殊情形而具急迫性確有使用需求者,申請人得專案提出申請。前項專案申請及審核程序,依第九條至第十二條規定。專案核定補助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以回收再利用之輔具給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