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2條 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公共停車場,指符合停車場法或建築技術規則設置,且供公眾使用之下列情形之停車場或停車位:一、路邊停車場。二、路外停車場。三、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無障礙建築物規定設置之停車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關於保留比率之規定,就汽車或機車應分別計算之。 本條定義的名詞 公共停車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