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5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5條 身心障礙者自付部分保險費補助之標準如下:一、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二、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二分之一。三、輕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四分之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