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6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一章 總則 第6條 依法規許可立案之機構,提供本辦法個人照顧服務,除應符合該法規規定配置應有設施設備及人員外,應依本辦法規定配置獨立空間及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