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44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六章 婚姻及生育輔導 第44條 婚姻及生育輔導提供服務單位提供服務,應配合事項如下:一、配合直轄市、縣(市)衛政、教育、社政等部門及民間團體,建立完備資源網絡,提供婚姻及生育輔導適當之資源與支持。二、協助辦理相關費用之減免或補助,應備具申請書、個案紀錄,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