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22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二章 居家照顧 第22條 居家復健得由復健相關醫事機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提供服務。前項服務之提供,應由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或語言治療師依物理治療師法、職能治療師法或語言治療師法提供服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