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居家式服務:指以到宅提供服務。二、社區式服務:指於社區特定地點提供服務。三、機構式服務:指以日…
- 第3條本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各項服務,應依需求評估結果,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結合民間單位提供服務。直轄市、縣…
- 第4條本辦法服務提供單位應遵循下列事項:一、秉持促進身心障礙者自立及發展之精神,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服務。二、尊重服務對象之自主…
- 第5條依本辦法提供服務之相關服務人員,應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規定。
- 第6條依法規許可立案之機構,提供本辦法個人照顧服務,除應符合該法規規定配置應有設施設備及人員外,應依本辦法規定配置獨立空間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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