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第11條 於法院裁定繼續、延長及再延長保護安置期間,受委託辦理安置之機構應定期製作身心障礙者照顧輔導報告,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