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 第2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2條 符合下列資格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一、依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二、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或經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轉介至其他縣市之機構接受照顧服務。三、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四、家庭總收入符合本辦法補助基準。五、未接受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服務或補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