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接管辦法 第4條 法規: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接管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4條 受接管機構應自接管日起即檢具人事資料、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債權人與身心障礙者個案資料及其他必要文件,移交予接管小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