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條 法規:私立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4條 私立老人福利機構之負責人如下:一、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及第二款:申請人。二、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法人之代表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