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私立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13條 私立老人福利機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設立前,不得以私立老人福利機構籌備處或其他與老人福利機構有關之任何名義對外洽辦事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