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法規:老人福利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相關法規 老人福利法母法 第13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七條及第四十八條規定通知老人福利機構限期改善者,應令其提出改善計畫書;必要時,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其改善情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