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51條 法規: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三章 社區式服務 › 第五節 心理諮商服務 第51條 心理諮商服務內容如下:一、心理健康宣導及教育。二、個別諮商。三、團體諮商。四、家庭諮商。五、老人自殺防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