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27條 法規: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二章 居家式服務 › 第六節 緊急救援服務 第27條 緊急救援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四、保全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