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 第9條 法規: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9條 申請本辦法所定補助項目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二、身分及戶籍證明文件。三、其他必要之證明文件。委託他人辦理前項申請者,應填具委託書;受委託之他人並應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