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統計資訊收費標準 第6條 法規: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統計資訊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第6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