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961011訂定) 第2條 法規: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961011訂定)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第2條 菸品健康福利捐之金額應依本法第四條規定計算並徵收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