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 第5條 法規:人工生殖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以取出夫之精子植入妻體內實施之配偶間人工生殖,除第十六條第三款及其違反之處罰規定外,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