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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工生殖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人工生殖子女,或其法定代理人,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查詢:一、結婚對象有違反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之虞時。
二、被收養人有違反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三條之一規定之虞時。
三、違反其他法規關於限制一定親屬範圍規定之虞時。
前項查詢之適用範圍、查詢程序、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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