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條人工生殖子女,或其法定代理人,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查詢:一、結婚對象有違反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之虞時。二、被收養人有違反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三條之一規定之虞時。三、違反其他法規關於限制一定親屬範圍規定之虞時。前項查詢之適用範圍、查詢程序、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