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救濟申請辦法 第2條 法規:藥害救濟申請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6-15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2條 藥害救濟之請求權人申請藥害救濟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或其所委託之機關(構)、團體提出之。前項申請書之內容及格式,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