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9條

試驗未經核准,試驗委託者不得提供試驗主持人及試驗機構試驗藥品。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