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 第50條 法規: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五章 試驗委託者 › 第二節 品質保證及品質管制 第50條 試驗委託者應負責取得試驗機構之同意,直接監測和稽核試驗相關場所、原始資料、文件及報告,並可接受主管機關查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