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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準則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六日修正之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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