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76條 法規: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三編 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 › 第二章 標準模式 › 第二節 管理階層責任 第76條 最高管理階層應於規劃期間內,審查製造業者之品質管理系統,以確保其持續之適用性、適切性及有效性。該項審查應包括評估改進之機會,及包括品質政策與品質目標在內所需之品質管理系統變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