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管理階層應以書面規定並溝通內部之責任與職權。
最高管理階層應針對擔任會影響品質之管理、執行與查證工作之人員,建立其相互關係,並確保所必要之獨立性與職權。
製造業者應任命負責監管與監控從生產後階段獲取經驗及不符合事件報告等活動之特別人員。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73條
第三編 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 › 第二章 標準模式 › 第二節 管理階層責任
第7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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