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13條 法規: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二編 藥品優良製造規範 › 第二章 中藥 › 第三節 廠房及設施 第13條 中藥廠應視作業需要,設置一般用水處理、純淨水處理、鍋爐或蒸餾水製造設施。供水設施,應避免污染產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