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 第9條 法規: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二章 藥物之委託製造 第9條 委託製造者應先覓妥受託廠,並填具申請書及檢附雙方簽立之委託製造契約等相關文件,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