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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經核准委託製造或檢驗之藥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產品責任由委託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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