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 第13條 法規: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三章 藥物之委託檢驗 第13條 委託者與受託者應訂立委託檢驗契約,列明其委託檢驗範圍之相關事項、作業計畫書及標準作業程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