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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事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藥商辦理變更登記,除遷址變更登記,應先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外,其他公司組織或商業登記事項之變更,應先向商業主管機關辦妥各該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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