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46條 法規:醫療器材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醫療器材廣告之管理 第46條 非醫療器材,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