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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療器材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46條

非醫療器材,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
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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