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驗登記申請案,除別有規定外,其檢驗規格之審查、送驗作業與技術性書面作業同時進行。
前項作業流程,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辦理。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4條申請國產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應檢附下列資料:一、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暨切結書正本。二、醫療器材製造業藥商許…
- 第15條申請國產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應檢附下列資料:一、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書正、副本各一份。二、黏貼或裝釘於標…
- 第16條申請輸入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應檢附下列資料:一、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暨切結書正本。二、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
- 第17條申請輸入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應檢附下列資料:一、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書正、副本各一份。二、黏貼或裝釘於標…
- 第18條申請國產醫療器材同一產品不同品名之查驗登記,應由原許可證持有藥商或經原許可證持有藥商同意授權之藥商檢附下列資料申請之:一…
- 第19條申請輸入醫療器材同一產品不同品名之查驗登記,應由原許可證持有藥商或經原許可證持有藥商同意授權之藥商檢附下列資料申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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