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 第9條 法規: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9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