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 第5條 法規: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5條 未經依本條例第三條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分級管理前之新興濫用藥品,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議認定者,準用本辦法規定通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