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母法 第6條 醫療機構依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申請使用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從事管制藥品成癮治療業務者,應檢附治療計畫,向食品藥物署申請,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但為配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定之專案計畫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